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莊偉民

  • 專業資格與經驗:於91年至100年擔任興櫃公司微邦科技(3184)會計主管一職,於103年至104年擔任興櫃公司麗彤生醫(6539)財務長兼會計主管一職,105年起至目前於上櫃公司寬魚國際(6101)擔任財務處及管理處處長及兼任會計主管一職

委 員:陳怡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於96年至109年間擔任和利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資協理和副總經理;93年至96年1月間擔任時為上櫃公司佳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經理;88年至93年7月間擔任國泰人壽專案投資科投資主任及所屬怡泰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擔任投資經理。目前陳女士為富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創辧人暨執行合夥人。陳女士有超過二十餘年在公司財務及創業投資領域等相關執業經驗,並同時擔任多家公司董事職位。陳女士擁有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碩士學位和經濟系學士學位。

委 員:林俊儀

  • 專業資格與經驗:於民國91年至102年4月間止擔任新北市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及廉政署駐署檢察官;102年4月起迄今擔任恆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儀律師在法律實務界上有超過21年實務經驗,對國內證券市場及經營等相關法令均有相當熟稔。

委 員:鍾鼎君

  • 專業資格與經驗:鍾鼎君先生畢業於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目前擔任安橋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具有營運判斷、經營管理、會計及財務分析、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能力及經驗。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

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彙整如下:

  1.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訂定或修正重要管理辦法或作業程序,如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財務報告。

審核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考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有效性經由各單位自行評估,由稽核單位覆核,並由審計委員會審核有效。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財會單位經審慎評估後提出相關資金貸與、背書保證等議案,由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

內部控制制度修訂

各執行單位提出之相關內部控制及作業辦法之修訂,由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

審計委員會之議事資訊

會議屆次重要決議事項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三屆第五次
113/3/8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本公司112年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以現金發放案,謹提請 審議。
4子公司擬辦理短期融資額度案,謹提請 審議。
5子公司擬向銀行辦理短期融資,本公司擬為其進行背書保證,謹提請 審議。
6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7檢呈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謹提請 審議。
8本公司113年度會計師委任及獨立性評估,謹提請 審議。
9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處理董事所提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謹提請 審議。
10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核決權限表,謹提請 審議。
11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基準日,謹提請 審議。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第三屆第六次
113/5/8
1本公司113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本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案,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4本公司擬銷除背書保證金額,謹提請 審議。
5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核決權限表,謹提請 審議。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第三屆第七次
113/8/7
1本公司113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基準日,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辦理短期融資額度案,謹提請 審議。
4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向銀行辦理短期融資,本公司擬為其進行背書保證,謹提請 審議。
5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謹提請 審議。
7修訂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管理程序」,謹提請 審議。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第三屆第八次
113/11/7
1本公司113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辦理短期融資額度案,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向銀行辦理短期融資,本公司擬為其進行背書保證,謹提請 審議。
4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5訂定本公司「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規範」,謹提請 審議。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謹提請 審議。
7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作業」,謹提請 審議。
8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劃,謹提請 審議。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方式及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進行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溝通期間無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與會。溝通事項主要為會計師就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進行報告與溝通。若有其他重大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其溝通結果亦作成紀錄。

日期出席人員溝通事項溝通結果
112/3/16
審計委員會前
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本次查核及其他項目與治理單位溝通本次會議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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