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莊偉民
- 專業資格與經驗:於91年至100年擔任興櫃公司微邦科技(3184)會計主管一職,於103年至104年擔任興櫃公司麗彤生醫(6539)財務長兼會計主管一職,105年起至目前於上櫃公司寬魚國際(6101)擔任財務處及管理處處長及兼任會計主管一職
委 員:陳怡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於96年至109年間擔任和利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資協理和副總經理;93年至96年1月間擔任時為上櫃公司佳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經理;88年至93年7月間擔任國泰人壽專案投資科投資主任及所屬怡泰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擔任投資經理。目前陳女士為富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創辧人暨執行合夥人。陳女士有超過二十餘年在公司財務及創業投資領域等相關執業經驗,並同時擔任多家公司董事職位。陳女士擁有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碩士學位和經濟系學士學位。
委 員:林俊儀
專業資格與經驗:於民國91年至102年4月間止擔任新北市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及廉政署駐署檢察官;102年4月起迄今擔任恆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儀律師在法律實務界上有超過21年實務經驗,對國內證券市場及經營等相關法令均有相當熟稔。
委 員:鍾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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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資格與經驗:鍾鼎君先生畢業於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目前擔任安橋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具有營運判斷、經營管理、會計及財務分析、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能力及經驗。
審計委員會於113年舉行了 4 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訂定或修正重要管理辦法或作業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審閱財務報告。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有效性
本公司 113年 3 月 8日審計委員會通過 112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本公司及子公 司之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法令遵循情形,經審計委員會評估後認為,相關制度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之政策和程序之有效性,並審查公司簽證會計師、稽核部門及其他部門提出之定期報告,審計委員會認為公司已採用必要之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審計委員會之議事資訊
會議屆次 | 重要決議事項 | 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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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第五次 113/3/8 |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本公司112年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112年度盈餘以現金發放案,謹提請 審議。 4子公司擬辦理短期融資額度案,謹提請 審議。 5子公司擬向銀行辦理短期融資,本公司擬為其進行背書保證,謹提請 審議。 6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7檢呈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謹提請 審議。 8本公司113年度會計師委任及獨立性評估,謹提請 審議。 9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處理董事所提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謹提請 審議。 10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核決權限表,謹提請 審議。 11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基準日,謹提請 審議。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
第三屆第六次 113/5/8 | 1本公司113年度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本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案,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4本公司擬銷除背書保證金額,謹提請 審議。 5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核決權限表,謹提請 審議。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
第三屆第七次 113/8/7 | 1本公司113年度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訂定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基準日,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辦理短期融資額度案,謹提請 審議。 4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向銀行辦理短期融資,本公司擬為其進行背書保證,謹提請 審議。 5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6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謹提請 審議。 7修訂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管理程序」,謹提請 審議。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
第三屆第八次 113/11/7 | 1本公司113年度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謹提請 審議。 2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辦理短期融資額度案,謹提請 審議。 3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向銀行辦理短期融資,本公司擬為其進行背書保證,謹提請 審議。 4本公司及子公司擬資金貸與子公司之案件,謹提請 審議。 5訂定本公司「永續資訊管理作業規範」,謹提請 審議。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謹提請 審議。 7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作業」,謹提請 審議。 8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劃,謹提請 審議。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並提報董事會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方式及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進行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溝通期間無一般董事及管理階層與會。溝通事項主要為會計師就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進行報告與溝通。若有其他重大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其溝通結果亦作成紀錄。
會議日期/性質 | 出席人員 | 溝通主題內容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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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8 審計委員會前 | 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 | 本次查核及其他項目與治理單位溝通 | 本次會議無意見 |